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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主品牌价值构建贸易强国


2018年01月12日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自2018年1月1日起,国有、外资、民营等各类企业出口时均需申报产品品牌类型,规定的类型包括:无品牌、境内自主品牌、境内收购品牌、境外品牌(贴牌生产)、境外品牌(其他),涵盖了我国出口产品可能遇到的所有情形。在此之前,商务部已请各进出口商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此项信息,提醒外贸企业预作准备,积极适应新规。

这一变化源于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7年第69号公告附件)进行了修改,第三十五项新增了“品牌类型”和“出口享惠情况”两个必填项目。上述产品品牌类型正是其中一项。

对此,业内专家指出,外贸品牌建设是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和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战略举措,建立品牌出口海关统计制度是外贸品牌建设的一项重点基础性工作。海关数据覆盖面广且稳定可靠、时效性强,此次增加品牌必填项目旨在通过海关品牌出口统计数据,建立有效的品牌出口统计制度,摸清我国品牌出口的基本情况。“有了自主品牌的出口海关统计,海关可以全面、详细、及时地了解各地方和行业品牌出口情况,准确研判品牌建设形势,找准品牌政策着力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地方和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工作。”杭州海关现场业务处杨应松科长说。

此外,“出口享惠情况”的填写也将进一步保障出口货物享受各项优惠贸易协定,如果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企业注册地海关或者负责该优惠贸易协定的海关总署原产地办公室,海关将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支持和帮助。

对此,受访企业都持欢迎态度。宁波永发智能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唐剑锋认为:“规范申报新政的实施,有利于企业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了解行业及主要企业的品牌情况,找差距、补短板。‘出口享惠情况’的填写,也将有利于企业更加关注自贸协定的优惠政策,用活用好政策红利。”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蒋宋元也认为,“从长远来看,这项新制度有利于企业自主申报规范性的养成,帮助企业了解下游出口市场的动向,依托优惠贸易协定的红利,培育发展新市场、新客户,强化企业自主外贸品牌建设的意识,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实际上,自2015年起,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已着手研究和推动海关报关单格式改革,依托该项改革和企业申报,建立品牌出口海关统计制度。三年来,双方共同努力,不断优化实施方案,解决了诸多技术难题,使此项制度得以顺利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推进自主品牌建设,商务部一直在不断加大顶层设计。在商务部积极研究和推动下,《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均提出了有关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的要求。而且自2015年起,商务部组织实施了为期三年的“自主品牌出口增长行动计划”,积极开展自主品牌培育工作,如在广交会专设品牌展位,培育一批中国商品境外品牌展,开展以打击侵权假冒商品为主要内容的“清风”行动,支持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对大型成套设备应保尽保,鼓励企业“走出去”并购国外品牌,总结和推广各地方和企业品牌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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