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06日 来源:北京国际商会
各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会员,为会员国际化发展创造更宽领域和更大的空间,北京国际商会近期应邀与中国国际商会签订了共同发展和服务会员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根据备忘录约定,北京国际商会成为中国国际商会团体会员的同时,北京国际商会会员将自动成为中国国际商会间接会员,并将通过北京国际商会享受中国国际商会的延伸服务。此外,我会将继续配合中国国际商会,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在我会大型国企、双自主外经贸企业和商协会的会员中选择一定数量符合条件或有意愿的会员企业成为中国国际商会直接会员(按照中国国际商会的要求,直接会员将收取会费)。请有意向的企业于11月25日前将信息反馈秘书处。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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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商会秘书处
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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